• 005299195/2015-00086
  •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益性,岗位
  • 2015-12-29
  • 2015-12-29
公益性岗位

    一、扶持对象: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办理流程

    1.确定《就业失业登记证》是否年审(证第14页)。

    2.确定就业困难人员类型(在劳保所的指导下确定)。

    3.带《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户口本及其他相关材料到社区(村)进行就业困难人员盖章公示。

    4.贴照片在社区(村)公示三天且无异议后,社区(村)出具就业困难人员证明。

    5.个人填写《郑州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基本信息并贴照片,社区(村)在表中“公示地点及时间”和“社区或村初审意见”两栏盖章(如果社区或村有“劳动保障工作站”章,则第一栏须盖其工作站的章,若无,则盖其行政章;第二栏必须是社区或村行政章)。村里并留取此表格一份。

    6.个人填写《郑州市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一式二份)基本信息并贴照片,社区(村)在表中“社区(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意见”栏盖章(如果社区或村有“劳动保障工作站”章,则第一栏须盖其工作站的章,若无,则盖其行政章)。

    7.带齐材料到所在辖区办事处(乡镇办)劳保所进行审核。劳保所在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在“申请表”相应栏(《郑州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劳动保障所复核意见”和《郑州市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意见”)内提出意见并盖章。劳保所同时留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公示情况照片、村里就业困难人员证明、《郑州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和《郑州市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各一份,及其他特殊情况证明材料。

    如果不符合条件,不予办理,解释并告知其原因。

    劳保所对材料进行归档,并建立相关详细台账(电子表格)。

    8.带《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户口本、《郑州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郑州市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到新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局4号窗口(新郑市中兴路文化路交叉口东北角)进行报名登记。

    9.有空岗或需要新增岗位时,新郑市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按照就业困难人员报名顺序为其提供岗位。

    10.就业困难人员成功安置上岗后,签订公益性岗位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11.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后,由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市劳保中心发放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养老保险补贴、医疗保险补贴、失业保险补贴)。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