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卫计委关于基层
增加配备使用低价药品目录的批复
各县(市、区)卫生局:
按照国家和省卫生计生委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卫生局上报备案增加配备使用的低价药品目录,经市卫计委初审,上报省卫计委备案批准,现已在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挂网,实施网上直接采购,各县市区可网上集中采购本辖区批准增补的低价药品。
2015年4月22日
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