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市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决策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新郑市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监督管理,全面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行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新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对我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开展了卫生监督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围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生产工艺流程、场所环境卫生、生产用水是否规范,使用的消毒剂、洗涤剂、包装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出厂的餐饮具是否检验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是否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卫生管理制度、卫生设施是否完善,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等。针对检查发现的个别单位包装生产日期未标注等问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现场给予专业指导,并下达了当场处罚决定书和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
下一步新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将结合全市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全市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力度,不断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提高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卫生管理水平和责任意识,确保出厂餐饮具的卫生质量,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放心、安全的餐饮具,切实保障公众的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