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社会文化信息
总第253期
新郑市文化馆主办 (2015)第15期 2015年7月10日
新郑市公布第二批新郑市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和
第一批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为进一步加强新郑市非遗名录体系建设,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传播工作,推动非遗保护迈上新台阶,日前,市政府下发《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新郑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新政〔2015〕16号),公布新郑市本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6项,分别是:传统美术项目“香包”,传统体育游艺与竞技项目“轩辕拳”,传统技艺项目“耿氏香制作技艺”,传统医药项目“师家膏药制作技艺”和民俗项目“上巳节”,“醮新宅习俗”。截至目前,新郑市政府共公布本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79项。同时新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发《关于公布第一批新郑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的通知》(新文广〔2015〕23号,首批公布命名刘文学等91人为新郑市本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新郑市组织开展的本批次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和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是从2013年4月开始的,两年多来,市文广新局非遗保护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及国家、省、郑州市文化主管部门颁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过广泛宣传发动,项目保护单位或个人申请,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市直单位遴选、推荐申报,市非遗保护中心初审把关,组织市非遗保护专家委员会评审,市文广新局审核,面向社会公示,市人民政府审定等程序认定的。所公布的新郑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均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并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和重要价值,其特色鲜明,在我市范围内有一定影响,且是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非遗项目。所认定的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均能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和一定影响,并能积极开展非遗项目传承活动的代表人物。
新郑市本批次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和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公布,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指示精神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的具体体现与重要举措,将对我市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