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16/2016-00018
  • 新郑市民政局
  • 民政,社团,社团管理,年度检查,方案
  • 2016-03-12
  • 2016-03-15
新郑市社会团体2015年年度检查方案
社会团体2015年年度检查方案

一、年检范围

凡2015年12月31日前,在新郑市市民政局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

二、年检时间安排

2016年3月12日至5月31日

三、年检提交的材料

(一)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的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直接登记社会团体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

(二)2015年度工作总结和2016年度工作计划(其中:工作总结必须包括消防自查及接受检查情况);

(三)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范围应当包含所有分支(代表)机构的全部收支(必须按照《全国性社会团体2015年度检查财务审计报告模板》的要求提供年度审计报告);

(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五)最新会员名册。

(六)已建立独立党组织的社会团体提交独立党组织批复文件。

四、要求

(一)各社会团体要认真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及本通知要求,主动配合做好年度检查工作。逾期不年检或年检发现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将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警告、责令改正、限期停止活动或撤销登记的处理。不参加年检、年检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年检基本合格的,将按《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2010〕第39号)有关规定降低评估等级。

(二)应参检的社会团体可前往市民间组织管理局(中华路219号社会组织服务大厅)领取《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也可点击郑州社会组织信息网下载“郑州市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电子版。(郑州市市属社会团体2015年年度检查方案中附件)。联系电话:69956398。

 

2016年03月12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