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16/2016-00019
  • 新郑市民政局
  • 民政,民办非企业,年度检查
  • 2016-03-12
  • 2016-03-15
新郑市民办非企业单位2015年年度检查方案

一、年检范围

凡2015年12月31日前,在新郑市民政局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年检时间安排

2016年3月12日至5月31日

三、年检提交的材料

(一)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

(二)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计划(其中:工作总结必须包括消防自查及接受检查情况)。

(三)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书(财务制度必须参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

(五)民办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提交办学许可证、医疗机构许可证、养老机构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六)已建立独立党组织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成立独立党组织批复文件。

四、要求

(一)各民办非企业单位要认真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主动配合做好年度检查工作。逾期拒不年检或年检发现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将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予以警告、责令改正、限期停止活动或撤销登记的处理。不参加年检、年检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年检基本合格的,将按《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2010〕第39号)有关规定降低评估等级。

(二)应参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到市民间组织管理局(中华路219号社会组织服务大厅)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也可点击郑州社会组织信息网下载“郑州市民办非企业年度检查报告书”电子版(郑州市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2015年年度检查方案中附件)。联系电话:69956398。


2016年03月12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