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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299208/2021-00332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地产市场,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作废
2021-01-21
2021-01-21
新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作废公告
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建部令8号)等规定, 以下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已过期,予以作废。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
网站标识:4101840001
豫ICP备05015077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8402000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