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507/2023-00017
  • 新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计划
  • 2023-08-24
  • 2023-08-24
关于开展2023年度游艺娱乐场所、歌舞娱乐场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专项抽查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激发全市市场主体活力,根据新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郑市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新双随机办〔2023〕1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公安局将开展游艺娱乐场所、歌舞娱乐场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8月24日至11月30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在全市范围内抽取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经营范围中包含游艺娱乐、歌舞娱乐且信用风险为高风险的市场主体,抽取比例不低于20%。

三、抽查部门及内容

(一)发起部门:新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检查事项:许可证取得、公示及其它情况。

(二)参与部门:新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检查事项:卫生状况及卫生制度。

(三)参与部门:新郑市公安局

检查事项:治安监督检查。

四、抽查流程

(一)准备阶段

由新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依托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以下简称省级平台),制定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新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新郑市公安局依据专项计划,将本部门拟参与联合抽查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单报送发起部门,由发起部门统一随机抽取各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执法检查人员信息应包括姓名、所在单位、职务、性别、执法证件号码(或者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等。

(二)名单抽取及派发阶段

1.新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通过省级平台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对象及其匹配的执法检查人员,形成联合抽查任务匹配情况一览表,包括市场主体名称、经营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以及抽查机关、执法检查人员姓名及执法证件号码等内容。

2.新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在随机抽取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联合抽查任务匹配情况一览表送交各参与部门,各参与部门需在两个工作日完成比对和确认。经各部门对一览表核对无误后,在20个工作日内,统筹安排抽查日程,确定各个联合抽查组和抽查方式,生成一户检查对象一份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由组长派发至各组员,组织实施联合抽查。

(三)组织检查阶段

1.预查比对。执法检查人员按照检查任务要求,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各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和档案资料等,掌握被检查对象基本信息和动态状况。

2.现场检查。检查小组应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告知检查对象;需要提前告知的,当在现场检查前以书面或电话、传真等形式,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的时间及配合检查的要求,提示准备好相关资料;不宜告知的,不得向检查对象透露情况,不发放部门联合检查告知书。检查小组对被检查对象实施核查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规定进行,检查人员应当如实记录核查情况;检查中发现其他违法线索的,将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检查事项全部完成后,要求被检查对象在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签字或盖章。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或盖章的,由执法检查人员在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上签字说明。

3.形成检查结果。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各个事项检查情况,填写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并签字确认。

(四)结果公示阶段

各执法检查人员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中涉及本部门的检查结果信息录入省级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按照“谁发起、谁牵头”原则,发起部门负责制定计划、组织实施联合抽查任务,参与部门按照计划要求积极配合、按时参加联合抽查,各部门应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严格按照《河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要求及部门规章规定,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发起和参与情况均纳入绩效考核。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发起单位与参与单位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各有关单位要配合发起部门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目标,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

(四)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要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的运用,严格按照《河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要求,及时通过省级平台录入抽查检查结果,抽查结果由省级平台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社会公示,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新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新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新郑市公安局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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