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高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意见》(郑政〔2020〕7号)、《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新政〔2020〕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郑州市应急管理局对安全生产监管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要求和新郑市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监管权限事项,实行分级管理。我局负责辖区内工矿商贸除中央驻豫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总部之外的中央企业、省管企业总部的下级单位、市管(属)、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之外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新郑市监管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分为重点监督检查和一般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实施全覆盖,一般监督检查企业按照全年三分之一的比例实施监督检查。
二、强化结果运用,做好后续处置。本着“谁检查、谁录入、谁立案、谁公示”的原则,认真做好随机抽查后续处置工作,及时将后续处理结果录入平台,要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戒力度,抽查检查结果 100%公示,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后续处理到位、联合惩戒到位,形成监管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