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新郑市数据归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10-15 发布机构:新郑市人民政府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依据《河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豫政办〔2017〕116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管理等若干工作的通知》(郑政办〔2019〕2号)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开展新郑市政务信息资源归集工作。

二、起草思路

通过对我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摸排,确定我市政务信息资源存储情况,在借鉴广州、杭州等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郑实际情况,拟定该办法,广泛征求了攻坚组和各相关单位及县、市(区)意见和建议,最终形成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1、形成信息资源目录的动态更新位置。完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确认政务信息资源的核心元数据,重点确认信息资源名称、信息项、共享属性(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不予共享)、开放属性、更新周期等核心元数据。

2、完成数据归集并形成数据资源的动态更新机制。数据归集完成各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图表和数据等各类信息资源,包括政务部门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资源 (法律法规有涉密规定或本级无数据且无数据导出途径的除外)。同时,根据数据资源的更新规律,按时更新数据资源。

3、丰富我市人口库、法人库、电子证照库,形成对各位提供政务信息资源查询能力。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新郑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解读人:数据资源科  宋磊

联系电话:69971788

 

2019年10月15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