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8-09 发布机构:新郑市人民政府

为推进我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制定《新郑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将《工作方案》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为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按照省、郑州市关于加快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的决策部署,因地制宜发展可再生能源供热,加快构建以集中供热为主,以天然气、电、地热能、中水热能、空气热能、生物质能(发电企业)等清洁能源利用为辅的现代清洁取暖体系,同时从用户侧强化节能改造,确保完成各项清洁取暖工作任务。

二、编制依据

按照《郑州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2017-2020 年)》(郑政文[2018]92号)精神要求制定该方案。

三、主要目标

2020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新郑市清洁取暖试点工作三个方面的主要目标:一是热源清洁化,加快集中供热建设,完成全市散煤取暖清零任务。二是建筑效能提升,新建建筑按照既定标准设计建造,完成超低能耗建筑面积示范项目、既有建筑面积改造、农村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等工作。三是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确保完成郑州市制定的我市年度 PM2.5空气质量目标。

四、主要任务及分工

将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任务分七个方面分解到各牵头职能部门。一是重点发展集中供热,由市住建局牵头。二是加快推进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建设,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三是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供热,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牵头。四是鼓励燃煤锅炉淘汰,由市环保局牵头。五是加强煤炭质量控制,由市工商质监局牵头。六是强化散煤管控,由市工商质监局牵头。七是全面推行节能建筑,由市住建局牵头。

五、保障措施

分四个方面强化保障,确保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有效推进。一是简化审批程序,开辟清洁取暖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快对清洁取暖项目联审联批,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二是多方筹措清洁取暖资金,由市财政局牵头。三是全力保障天然气和电力供应,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四是落实清洁取暖用电用气价格支持政策,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六、组织实施

分五个方面确保《工作方案》落实到位。一是成立组织,全面领导我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工作。二是细化方案,各牵头单位、各乡镇要按分别制订实施方案,加强督导,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三是报送信息,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四是严格督考,将清洁取暖工作纳入市政府年中、年末联合督查考核内容。五是营造氛围,开展清洁取暖公益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公众清洁取暖意识。

七、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魏帅

联系电话:0371-62689022

 

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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