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新郑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政策
发布时间:2020-05-25 发布机构:新郑市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精神和工作任务,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郑政〔2020〕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新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信用监管落地落实,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新郑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郑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2020]9号),现将有关制定情况说明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创新监管理念、制度和方式,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新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原则

坚持信用建设法治化轨道,依法依规实施信用监管,确保行政行为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将信用监管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进一步夯实信用监管的法治基础。

(二)坚持改革创新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监管理念,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环节信用监管理念、思路、方法的创新,做好制度创新、举措创新、信用惠民便企应用场景创新。

(三)坚持协同共治原则

坚持构建协同共治机制,完善协同联动监管和奖惩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形成数据同步、措施统一、标准一致的信用监管协同共治新格局。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环节信用监管和支撑保障、强化保障措施几个部分。

一是加强事前环节监管。通过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开展经营者准入前诚信教育、拓展信用报告应用等方式,创新开展事前环节信用监管。

二是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通过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健全信用信息注册机制、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等方式,强化事中环节信用监管。

三是加强事后环节信用监管。通过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机制、督促失信市场主体限期整改、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实施市场、行业进入措施、依法追究违法失信责任和完善信用修复机制等方式,深化事后环节信用监管。

四是加强信用监管支撑保障。通过提升信用监管信息建设共享水平、推进信用监管信息公开公示、发挥“互联网+”、大数据对信用监管的支撑作用、加大信用信息安全和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力度、引导行业组织和信用服务机构协同监管等方式,加强了信用监管的支撑保障。

五是强化保障措施。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试点示范、加快建章立制、做好宣传引导、加强考核评估等方式,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组织保障。

  解读机关: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郭佳   联系电话:0371-69909289

 

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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