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2-30 发布机构:新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8日,我市制定了《新郑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目的意义

为提高全市医疗卫生应急反应能力和救援水平,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能够及时、高效、科学、有序地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制定背景

近年来,随着暴雨、地震导致的自然灾害时有发生,火灾、交通事故等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多发、频发,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能,确保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高效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危害。

三、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郑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郑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新郑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四、适用范围

适用本市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五、主要内容

包括总则、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组织体系、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准备、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应急保障、附则等7大项内容。其中,根据突发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Ⅲ级)和一般(IV级)四个级别。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组织体系主要是成立新郑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卫健委主任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外事办、市发改委、市科工信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交运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气象局、市人武部、市红十字会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家组、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

六、解读机构

解读机构:新郑卫生健康委

联 系 人:吕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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