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新郑市跨省域远程异地评标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3-03-16 发布机构: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3月16日,我市制定了《新郑市跨省域远程异地评标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目的意义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源共享利用能力和区域协作水平,积极创新探索了一套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跨省域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运行机制,从而增强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的公信力和公正度,进而提升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的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

二、制定背景

随着“互联网+招标投标”不断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深入发展,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走在了全省前列,具备了开展跨省域远程异地评标必备的各项软、硬件要素。2019年我市开始探索省内远程异地评标工作,2021年,在探索“跨省辖市远程异地评标”的基础上,开始了“跨省域远程异地评标”的探索。2022年3月25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发布,提出要“推动优质评标专家等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我市跨省域远程异地评标(即依托我市“莲鹤”AI智慧化电子化交易系统和远程异地评标系统,两个及以上不同区域的评标专家利用信息化技术完成同一项目的评标活动)工作全面铺开,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全省唯一一个常态化开展“跨省域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县级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三、制定依据

2019年,河南省公管办《关于在洛阳等地持续开展第二批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试点工作的通知》将郑州新郑市作为开展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试点。

2022年3月25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发布,提出要“推动优质评标专家等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

四、适用范围

新郑市域内依法必须招标(采购)的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

五、主要内容

本办法所称远程异地评标,是指依托电子化交易系统和远程异地评标系统,两个及以上不同区域的评标专家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安全技术、视频语音实时交互技术完成同一项目的评标活动。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协调联系远程异地交易平台,并做好运行服务和电子系统保障工作。

各行政监督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对远程异地评标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依法依规处理投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六、解读机构

解读机构: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左鹏

联系电话:0371-69957710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