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建设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3-22 发布机构: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起草依据(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新郑市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2024年1月份,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4〕2 号)(以下简称《通知》),新郑市成功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标志着新郑市知识产权事业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二)目的意义。

我们起草《新郑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方案》,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发挥知识产权在科技创新驱动发展中的作用,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着力解决知识产权“多而不优、大而不强”的问题。《工作方案》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为契机,利用三年时间,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水平、管理效能、服务能力,将新郑市打造成为创新能力强劲、成果转化高效、保护措施有力、管理体制完善、专业人才集聚的知识产权强市。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文本设置5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该部分明确了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知识产权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更高标准全方位强化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效能管理、高水平服务,更大力度推动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工作,塑造知识产权引领产业创新发展新优势,为构筑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助推全国一流现代化临空名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战略引领。二是坚持改革创新。三是坚持质量导向。四是坚持突出重点。

第三部分,工作目标。一是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显著增强。二是知识产权运用效果显著增强。三是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明显优化。四是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五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普遍增强。

第四部分,重点工作。一是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完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二是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增强创新驱动效能。三是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四是突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五是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效能,构建高效便捷服务体系。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落实经费投入。三是强化绩效考核。

(四)适用范围

全市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有关市直局委,各企事业单位。

(五)名词解释

1.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指企业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经评估作为质押物从银行获得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以知识产权“轻资产”获得必要资金补给 ,旨在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因缺少不动产担保而带来的资金紧张难题。

2.专利开放许可:指权利人在获得专利权后自愿向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开放许可声明,明确许可使用费,由国家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在专利开放许可期内,任何人可以按照该专利开放许可的条件实施专利技术成果。

3.PCT: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 PCT)是于1970年签订的在专利领域进行合作的国际性条约,于1978年生效。该条约提供了关于在缔约国申请专利的统一程序。依照专利合作条约提出的专利申请被称为专利国际申请或PCT国际申请。自采用巴黎公约以来,它被认为是该领域进行国际合作最具有意义的进步标志。

(六)政策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司文科    62696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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