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此次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计划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高新技术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及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主力军。目前,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总量在郑州市六县市位居下游,与周边县市存在较大差距,并且差距正在逐年扩大。为持续发展壮大我市高新技术企业队伍,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量,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新郑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24-2026年)》,充分征求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市经开区、市直相关单位、法制等单位意见,经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本方案。
二、制定本方案主要依据哪些政策?
《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率先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建设国家创新高地的意见》(郑发(2023)5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24-2026 年)的通知》(郑政办(2024)51号)
三、制定本方案对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我市企业创新发展,以分层分类、梯次培育为着力点,坚持“突出引导、县乡联动、量质齐升”原则,建立完善“微成长小升高、高变强”的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加快形成“孵化一批、培育一批、认定一批、树标一批”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格局,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四、该方案的出台,确定了什么目标任务?
逐步建立完善以科技型企业为基础、科技小巨人企业为支撑、瞪羚企业及创新龙头企业为引领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体系,打造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蓬勃发展的良好格局,持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产业集聚不断加强。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每年新增30家以上,郑州市科技型企业每年新增65家以上,到2025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260家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00家、郑州市科技型企业达到475家。到2026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300家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30家。
五、为确保本方案确定的目标实现,重点开展哪些工作任务?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实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政策,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力度,对首次认定和重复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定奖补,对郑州市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5万元奖补,县(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由市财政和所在县(市)财政按照3:7比例分担。
(二)加强双创载体建设。加大对双创载体支持力度,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提供源头支撑,加大对众创空间、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载体的支持力度,提高孵化平台的运营水平和孵化能力,吸引更多优质项目入驻孵化平台。
(三)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以龙头企业牵头,联合高校院所、上下游企业,成立创新联合体,开展基础前沿研究,解决制约行业卡脖子问题,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校企共同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一流大学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和龙头企业等,探索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基地),分别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对接国内一流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到郑州落地,推动众多高校科技成果和人才与郑州企业开展合作。鼓励各类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基金支持企业创新创业,引导创投企业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发挥各类金融机构的作用。
六、为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主要采取哪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构建科技、财政、税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协同、各开发区、区县(市)联动的高企培育工作体系,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解决高企发展有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强政策宣讲及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拓展培训方式,扩大政策普及面,提高培训针对性。引导企业布局核心知识产权,规范企业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优化认定管理服务,推动惠企创新政策扎实落地,为企业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七、本方案实施日期和有效期分别是什么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新郑市科学技术局
解 读 人:毛润锦
联系电话:0371-62694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