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没办工伤保险,出工伤咋办?
发布时间:2017-05-19 发布机构: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案例:2010年,阿亮高中毕业后到一家工厂工作。一天,阿亮在工作中不慎受伤,由于单位没有给他缴纳工伤保险,阿亮住院期间的医药费都是由单位垫付。几个月后,阿亮等来的却是老板已抽逃资金不知所踪的消息。

新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随后再由用人单位偿还。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也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随后再向第三人追偿。

解读:工伤保险医疗费先行垫付制度,从制度设计上实现了工伤保险制度本应具有的统筹资金、共担风险的功能,使工伤职工尤其是农民工能真正得到工伤保险基金的保障。即使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发生工伤后同样可向社保基金申请工伤治疗费,其工伤也能得到及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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