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7 发布机构:新郑市林业局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和郑州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部署,着力打造郑州南部生态绿城,全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新郑、生态新郑,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政策依据

  《河南省绿化委员会河南省林业局关于着力开展河南省森林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豫绿〔2019〕1号)

  《河南省绿化委员会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省级森林城市申报考核办法、评价指标、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点和森林特色小镇申报考核办法的通知》(豫绿〔2019〕2号)

  三、实施目的及意义

  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必然要求。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在吸收二氧化碳、净化空气、美化环境、降低噪声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开展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活动,通过大力开展城市植树造林,增加城市森林面积,构建城市生态系统,提升城市生态功能,为城镇居民创造一个四季清新、生态优美、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努力实现"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四、目标任务

  构建坚实的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功能完善、综合效益显著的城市森林体系,促进森林生态经济发展,提高市民生态意识,将自然与文化有机结合,形成独特的森林文化体系,实现“美丽新郑、生态新郑”的目标。

  五、适用范围

  创建省级森林城市需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适用于各级部门。

  六、术语释义

  什么是省级森林城市?省级森林城市,是指城市生态系统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城市生态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各项指标达到标准,并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授牌的城市。

  七、解读部门
      解读机关:新郑市林业局

      解 读 人:高沛

     联系电话:(0371)69909767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