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的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21-04-12 发布机构:新郑市教育体育局

    一、背景依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指出,要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着力提升农村学校和薄弱  学校办学水平,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责任,切实加大投入,完善政策措施,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指出:要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深化义务教育治理结构、教师管理和保障机制改革,构建与常住人口增长趋势和空间布局相适应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建设机制,完善义务教育治理体系,提升义务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要提高质量,公平共享。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把均衡发展和品质提升作为重要抓手,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教育公平,使城乡学生共享有质量的教育。

    《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第二条: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的对象是县(含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和国家划定的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以下统称县)。第四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认定3年以上;基本均衡发展认定后年度监测持续保持较高水平。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2019年6月23日)指出,要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保障义务教育财政经费投入,加大对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经费支持力度。

    《河南省教育厅2020年工作要点》指出,要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试点工作,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转变,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

    《郑州市教育局2021年工作要点》指出,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制定印发优质均衡创建方案,全面启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活动。

    《郑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对2020年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通知》(郑政教督〔2021〕1号)明确提出:要全面启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以政府名义制定创建工作方案。

    二、目的意义

    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进一步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扶持倾斜力度,通过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改扩建、标准化学校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等工程,着力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建立教师长效招聘机制,推动全员教师培训等措施,逐步缩小校际间教育差距,实现区域教育资源优势互补、特色发展、整体提升。

    三、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主要包括做好学校建设专项规划、做好教师队伍发展专项规划、推动教育高质量优质发展和强化督查等方面。

     (一)做好学校建设专项规划。进一步完善新郑市中小学布局规划(2017-2030),编制新郑市“十四五”期间城乡中小学布局规划,指导“十四五”期间的中小学建设。统一全市中小学项目建设标准,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为我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奠定基础。

    (二)做好设施设备更新完善规划。对标自查,摸清底子,及时更新完善。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因布局定点、办学规模、缓解大班额等因素形成的暂时闲置资产,优先调剂使用,争取做到能用尽用、不闲置、不浪费。加大设备采购资金投入,保证教育教学需要。继续加大投入,保证新建学校正常开学所需设施设备及时到位,并兼顾现有学校扩班增容的需求,同时积极筹措资金,逐步更新完善学校的专用教室设备、实验仪器器材、特色化教学所需的设施设备。

    (三)做好教师队伍发展专项规划。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环境。优化师资结构配置,强化工资待遇保障。强化师资培训,提升队伍整体素养。

    (四)推动教育高质量优质发展。强化党建引领,坚定教育发展方向。坚持五育并举,持续改善育人水平。规范办学行为,不断优化教育环境。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内涵发展。

    (五)加强督查,推动创建工作有序开展。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深入开展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活动。完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结果运用的机制,充分发挥评价结果对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引领和促进作用。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为推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提供助力和支持。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情况纳入全市重点工作考评体系,相关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分解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举措。

    四、目标任务

    着力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合格校、特色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在教育基本均衡县的基础上,通过三年努力,力争于2023年底前创建成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

    五、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相关单位,以及市教育局管理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适用本方案。

    六、解读机关

    解读科室:新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解读人:陈志源

    联系方式:0371-6269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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