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郑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1-01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

一、依据背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减污降碳总要求,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降低PM2.5浓度为主要目标,坚持标本兼治、远近结合,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强化移动源、工业源、扬尘源、燃煤散烧等污染治理和重污染天气应对,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国家和省政府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二、目的意义

推动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浓度稳步下降,重污染天气稳步减少,完成省、郑州市下达任务。

三、重点内容

(一)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二)落实重点行业减排相关要求

(三)积极稳妥实施散煤治理

(四)深入开展锅炉和炉窑综合整治

(五)扎实推进VOCs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

(六)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

(七)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

(八)强化秸秆禁烧管控

(九)加强扬尘综合管控

(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四、理解难点

全面梳理排查全市“两高”项目,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严格落实政策要求,分类组织实施,对于存量项目,对标国内领先水平。强化节能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于在建项目,逐一评估检查,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不符合能效标准的项目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对于拟建项目,统筹考虑能耗“双控”、碳排放、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质量等因素,从严控制项目准入,严控钢铁、电解铝、平板玻璃、水泥等行业新建、扩建过剩产能项目,实施产能减量置换。严厉打击“两高”企业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各类违法行为,及时曝光违反排污许可制度的典型案例。

五、落实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监督帮扶

(三)严格奖惩考核

(四)加大财政支持

(五)完善监测监控体系

(六)确保调度质量

(七)做好宣传引导

六、时间范围

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七、解读机构和解读人员、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

解读人员:李岳   

联系电话:62690957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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