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解读:新郑市人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02 发布机构: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总体情况

新郑市人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新郑市人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人社工作的重点、 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众关切,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不断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稳步展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公众获取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联系沟通更加密切。

(一)主动公开。2021年度,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通过新 郑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数量共计13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全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做好政务信息日常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同时加强对政务公开的指 导,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政务服务各个环节,保障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和监督政府工作。

(四)平台建设。我局继续依托新郑市人民政府网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发布最新的工作动态及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严格按照市政府办信息中心的工作要求,及时进行相应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常态化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一是信息公开范围窄。公开的信息大部分是公众普遍 知道的,本年度,虽然对与公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也进行公开,但公开数量依旧较少;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的建设和维护有待进一 步加强。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一是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增加公开事项,尤其是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内容,要尽可 能多地公开。二是增强意识,结合绩效考评机制,采取措施督促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及时报送发布应当公开的业务信息,努力从“被动公开” 向“主动公开”、从“随意公开”向“规范公开”转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申请公开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执 行。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