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坚持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3 年,我局在新郑市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 110 条,部门工作动态信息 48 条,公告公示 1 条,财政资金 3 条,应急管理栏目 3 条,社会公 益事业建设领域 18 条,多样性解读 4 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 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了 《新郑市城市管理局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收到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 件,均按照《河 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文书格式》予以答复。其中予以公开的 1 件,政府信息 不存在的 4 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政务服务各 个环节,以公开促进政务服务水平的提高,创造条件保障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和监督政府工 作。2023 年度我局制发废止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0 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1 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学习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 1 名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保证政务公开的及时 性和透明性,将各类应公开信息主动公示。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网络信 息科、行政审批科、法制信访科、执法大队具体负责,局属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按 照市政府办信息公开科对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要求,我局认真开展部内部政务新媒体自查工作。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督查考核。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 纠正政府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二是开展社会评议情况。开展征集调查,并及时公布调查结果,深得市民好评。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情况。2023年度,未出现因“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不及时更 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违反《条例》规定的其 他情形”被追责的情况。四是为更好地展现当前城市管理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相继修订了《新郑市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规章本年制发件数0件本年废止件0件现行有效件数0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本年制发件数0件本年废止件0件现行有效件数1件
第二十条第 (五)项
信息内容
行政许可本年处理决定数量2017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行政处罚本年处理决定数量202件
行政强制0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2.876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5件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件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1件
(二)部分公开0件
(三)不 予公开0件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4件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
(五)不 予处理0
(六)其 他处理0
(七)总计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1件,结果纠正1件;行政诉讼0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 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有较大的提升,但与省、市要求和公众的期 许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对重要政策的解读形 式比较单一;二是业务水平仍有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人员基本 是兼职人员,需要加强学习和培训。 下一步,在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同时,我局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 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保持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和敏锐性,不断提高思 想认识,认真查找差距与不足,学习借鉴先进经验,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责,健全完善政府信 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二是狠抓学习培训,强化 业务指导和检查考核。建立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学习培训,逐步提升 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推动我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更加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 〔2020〕109 号)的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