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29592848/2020-00041
  • 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开
  • 2020-11-26
  • 2020-11-26
新郑市龙湖镇政务公开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坚持以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依据,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政务公开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公开,公平公正。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履行公开义务。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办事的结果应当公平公正。

2、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突出群众关注的重点内容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循序渐进,丰富公开内容,保证公开的质量和时限,推进政务公开深入开展。

3、简化环节及时便民。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形式,探索节约、便捷的载体,对应当公开的各类事项及时更新。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4、明确责任,注重实效。要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从实际出发,讲究工作实效,注重听取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监督。

二、公开内容

1、各部门职能、机构、人员组成和办公电话。

2、重大决策信息,主要包括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年度实事工程和重点工作财政预决算及执行情况。

3、社会养老保险收缴、使用、发放情况。

4、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有关情况。

5、征用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的使用情况。

6、救灾救济款物发放、优待、抚恤情况。

7、投资工程招标竣工审计情况。

8、所办理事项的权限、条件、标准、程序、时限等。

9、群众投诉、举报的途径和方法。

10、窗口单位需公开下列内容办事程序,即提出申请、窗口受理、组织论证、部门审批等流转过程办事纪律,即工作人员在办理事项中应遵守的纪律及违纪应受的处罚办事结果,即事项办理的结果或不能办理的理由服务承诺和对违诺违纪的监督方式、处理结果等。

11、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其它重大决策信息。

三、公开形式

1、通过政务公开栏、宣传栏、宣传资料公开

2、借助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 .

3、通过政府工作会议、民主评议会、征求意见会等会议公开

4、运用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政府网站公开

5、通过服务大厅、办事窗口的告知等公开

6、其他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四、职责分工

政务公开由党政办具体负责,各科室、事业单位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共同推进。

1、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提供与本单位相关的政务公开信息资料。

2党政办负责政府网站、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的管理,核实和批准相关信息的对外公布,协调各部门有关政务公开的其它事宜。

3、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政务公开、受理群众举报等事宜。

五、责任追究

对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相关部门限期改正对无法履行的承诺或不依照规定程序的公开要予以撤销、改变或者责令改正对违反本制度,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或者在重大突发性事件发生后,擅自对外发布未经核实和批准的相关信息的直接责任者,由所在科室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六、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