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新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jj.xinzhe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新郑市人民路202号;邮编:451100;联系电话:0371-69955555;电子邮箱:xzsajj@163.com)。
一、概况
2015年,我局调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2名兼职人员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依据上三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修改完善《新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等相关制度,进一步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考核等各环节的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9条,其中公告25条,工作要闻50条,应急管理12条,政策法规41条,公共服务安全宣教培训90条。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过程中,我局按照“发布准确、审核规范、备案完整”要求,保证每条主动公开信息审核记录、备案信息完整可查。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共接收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均按《条例》要求100%答复。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同时,与《条例》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业务工作及通知公告内容需进一步规范。
针对以上问题,2016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重点改进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不足之处,继续按照上三级文件要求,扩大主动公开信息范围,继续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持续推进部门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