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67246535/2016-00002
  • 新郑市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局
  • 综合,公示,信息公开年报
  • 2015-01-14
  • 2015-01-14
新郑市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新郑市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和答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6个部分。

一、概况

2014年,我局紧密结合城乡规划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不断提升机关行政效能,以建设阳光政府机关、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章及文件精神,大力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健全管理制度,通过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了城乡规划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一)加强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2位同志专职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名信息员负责对局网站中的信息进行更新和维护;另一名信息员负责向各业务科室收集、整理规划审批信息,并通过市政府网站“信息公示”专栏进行公示,确保公众能够全面、及时了解规划审批的相关信息。

(二)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

2014年,我局以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为重点,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按照“全面、及时、准确”的要求,公开各类规划信息。凡是重大工程项目、基础设施项目、房地产项目以及重要规划编制方案,都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行公示、公布和公告。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保密和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先审查、后公布”和坚持“一事一审”原则,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的有效实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网站先后开设“机构建设,机构简介,办证公开,规划公示,信访公开,政策法规,信息公开”等多个栏目,内容包括各科室主要职责、工程项目批前批后公示、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内容、“一书三证”办理流程、户外广告审批流程、信访咨询等。截止2014年12月31日,局网站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28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和答复情况

2014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均为信函申请。相关科室按照《依申请公开制度》对申请件按时进行办结,并对申请件中涉及到的规划信息进行公开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已初步完成了编制《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预计2015年3月31日前在郑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相关栏目向社会公布。

七、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通过对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查和总结发现,我局主要在网站建设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面存在不足。明年我局将从以下两个方面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一是坚持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出发,继续整合市区及各乡镇的规划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按照信息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二是在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通过网站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三是提高网站信息公开服务功能,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化,提高办事透明度,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四是适时梳理、修正、更新网站上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确保相关政府信息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二)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信息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网站、讲座、公示栏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努力为公众提供快捷、简便、优质的城乡规划信息服务。

 

                                                          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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