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8-00159
  •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新郑分局
  • 2017,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 2018-03-30
  • 2018-03-30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新郑分局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新郑分局联系(地址:新郑市中兴路与文化北路交叉口新郑市政务服务中心;邮编:451100;联系电话:0371-69972161;电子邮箱:xzssbj@163.com)。

一、概述

2017年,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新郑分局按照《条例》和上级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主要领导分管部署,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并设专门负责人及时更新公开政务内容。

(二)加强网站建设,拓展公开渠道。我局按照上级通知要求,坚持政务服务网的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社保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对社保局办事指南和便民服务公开目录一一进行逐条核对和规范化完善。同时,积极通过郑州政务服务网、新郑市人民政府网站,实时发布与社会舆情相关的政务信息,让群众随时随地了解工作动态和社保政策。

(三)加强人员培训。及时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条例》,增强对《条例》的认识,提高了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依据《条例》规定的范围和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本年度,我局继续加大力度, 围绕《条例》要求,不断深化公开内容, 将涉及重点领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和诊疗项目、器具、药品目录等信息进行网上公示,对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社保改革举措以政策解读的形式实时公开。全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50条,完善办事指南便民服务12条,政策法规解读7条,涉及重点领域4条,社保工作动态22条,发布公示公告6条,其他类信息3条。

(二)公开形式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主要包括郑州政务服务网、公共查阅点、窗口宣传栏等。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收到要求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信息公开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信息公开还未完全做到制度化、日常化,时效性有待增强,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和细化,同时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也不是太高。

2018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网建设。立足社保服务人民的职能,强化责任分工,根据上级部署着力推进政务服务网建设,提高网上办事和网上审批的能力,及时发现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将政务服务网建设作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工作。

二是切实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目录和内容,按照要求及时公开信息,注重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按规定对网站进行日常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有效运作,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询服务。

三是努力提高工作人员能力水平。根据工作实际,加强工作人员在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及规范、流程的业务培训,学习兄弟单位好的做法,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重视度、业务操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将我局的信息公开提高到新的水平。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