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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综合
  • 2018-03-30
  • 2018-03-30
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郑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1-69957716 )。

一、概况

2017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强组织领导,逐步完善工作制度,推进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工作, 积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中心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及时公开行政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注重对政府采购、建设工程、土地及产权交易等业务信息的公开,公众可以及时了解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规范性文件、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相关信息,内容全面,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中心网站共发布中心新闻、工作简报、学习动态、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各类信息1850条,在省、郑州市、新郑市三级政府采购网、黄帝故里网及郑州市政府网上共发布招投标信息约4800条。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腾讯微博共发布约3045条。

(二)公开形式

中心将中心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的同时,将郑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三级政府采购网作为辅助平台,加大在网络媒体上的公开力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要求积极探索在微博等新媒体上的公开程序。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我市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件,通过信函提交申请0件,通过网络提交申请0件。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中心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中心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与《条例》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

针对以上问题,2018年,中心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保障。严格按照招投标方面的法律规定,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完整、准确,并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二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三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在原有信息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上的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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