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793/2018-00024
  • 新郑市新村镇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2018-03-30
  • 2018-03-30
新郑市新村镇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我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写。全文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务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新郑市新村大道与107国道交叉口新村镇人民政府,电话:62620001。

一、概述

2017年,新村镇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要求,并及时做好工作部署,我镇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突出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决策公开,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凸显,有效满足和保障新形势下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新村镇领导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一名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制定了工作计划,规范了工作制度,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及时上报相关信息,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及时准确依据。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我镇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0条,内容主要为政府工作方案、机构设置、主要职能、政策规章、政府公告公示、政府发文、扶贫信息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它基地使用的审批情况、其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更便于群众查阅和统计管理工作。镇信息公开主要采用政府文件和信息的形式发布,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此外,各站所、各行政村结合实际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平台、工作简报、便民手册、公开栏(墙)等形式,及时公开了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相关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7年度我镇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新村镇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要求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截止目前,在我镇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从总体上看,我镇已基本建立起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框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全面展开。一是公开内容时效较慢,对以往的政策文件还需要逐个清理录入。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质量有待提高;部分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薄弱,队伍建设还需加强。

2017年,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提升:一是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及时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实践中积累的好做法和新经验,充分发挥其作用,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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