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195/2019-00005
  •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报,公报公示
  • 2019-03-12
  • 2019-03-12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http://xz.public.zheng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新郑市人民路277号;邮编:451100;联系电话:0371-62693004;电子邮箱:xzsrlj@163.com)。

一、概况

为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业务发展要求,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及局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健全管理制度,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是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公开指南,适时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二是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发布工作信息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工作信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三是通过各种专项活动进行信息公开,在“就业援助”、“招聘会活动”等各类大型活动现场,免费发放宣传资料、手册等。四是为群众提供查询服务,方便群众查询信息。

(二)公开形式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包括郑州市政务服务网,新郑市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报纸等。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收到要求信息公开申请。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及时公开,并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政府信息要求,结合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局各部门严格按照《条例》公开时限和公开范围要求,密切协调,主动发布,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紧抓好抓实,更好地发挥信息为群众服务的作用。

四是落实信息公开监督检查。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检查考核工作,定期报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认真听取群众团体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