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98744916/2019-00009
  • 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报公示
  • 2019-03-13
  • 2019-03-13
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网站“郑州政府信息公开”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1-69957716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8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强组织领导,逐步完善工作制度,推进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工作,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注重对政府采购、建设工程、土地及产权交易等业务信息的公开,公众可以及时了解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规范性文件、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相关信息,内容全面,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强有力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中心网站共发布中心新闻、工作简报、学习动态、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各类信息2087条。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腾讯微博共发布约114条。

(二)公开形式

中心将中心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的同时,将郑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三级政府采购网作为辅助平台,加大在网络媒体上的公开力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要求积极探索在微博等新媒体上的公开程序。

(三)公开时效

中心保证该公开信息100%公开,从信息生成到网上公开都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达到了及时、准确、高效的要求。

(四)公开成果

中心通过公开制度信息、规范各项程序,节约了政府资金,增加了财政收入、预防了腐败滋生、优化了发展环境、保障了经济发展。2018年,中心共受理政府采购、工程交易、土地及产权交易等各类业务544宗,总成交金额约236.51亿元,节约财政资金约2.58亿元,增加财政收入约126.49亿元,溢价约31.47亿元。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中心依申请提供信息咨询、开评标场地等是无偿服务,不涉及收费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中心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中心夯实工作基础,扎实工作举措,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决策部署精神和任务要求,公共资源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机制建设、提升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与《条例》要求,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总结、借鉴有益经验,健全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保障。严格按照招投标方面的法律规定,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完整、准确,并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二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三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在原有信息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公众号、手机APP等新媒体平台上的信息公开。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