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61029612/2019-00001
  • 新郑新区管理委员会
  • 公报公示
  • 2019-03-21
  • 2019-03-21
新郑市新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信息公开年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郑州市政府网站(www.zheng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郑新区管理委员会联系(地址:新郑市少典路新新家园14#楼305;邮编:451100;联系电话:0371-85900661;电子邮箱:xzxq85900661@163.com)。

一、概述

2018年,新区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安排部署,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条例》等相关规定,准确、有效、及时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建立起了政府与群众沟通了解的桥梁。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正确、准确、及时,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较好的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新区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9条,政府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60条。重点公开的内容有:新郑新区党政领导分工和各职能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及责任人的情况;其他重要政务的活动、会议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度,新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新区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新区2018年度收到6件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度,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府公开意识不够、工作人员经验不足、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有待提高等。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牵涉方方面面的具体工作,是政策性、技术性、可操作性都很强的、严谨的系统工程。针对存在的问题,2019年,新区将继续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进,努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完善领导组织。加强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和专职人员,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分管领导要定期组织人员研究措施、解决问题,保障必要的经费,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工作长效。 

  二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

  三是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