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777/2021-00037
  • 新郑市和庄镇人民政府
  • 公报公示
  • 2021-01-26
  • 2021-01-26
新郑市和庄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所列举的统计数据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存有异议,请联系和庄镇人民政府(地址:和庄镇沿河路中段,电话:0371-62602964)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正确领导下,我镇坚持以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条例》和新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内容更新及时,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力辅助和促进其他工作的开展,并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对政府政务信息的知情权。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新郑市和庄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现将我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保证我镇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镇党委多次召开相关会议,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干人员专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为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进一步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到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切实取得实际成效。做到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常抓不懈,共同推进。

(二)完善制度,强化宣传。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开展,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

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结合和庄镇工作实际,我镇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细化各领域信息发布的主体、内容、形式、时间、频率及程序要求。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信息公开的内容做到完整有效、真实准确、客观公正,使社会公众应知尽知。

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要求各科室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基本任务来抓紧、抓实,并及时提供公开内容,加强对外宣传,真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升到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落实政务公开的崭新高度来认识,从而增强开展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严格审查,精心落实。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我镇坚持以方便群众,服务社会为原则,切实从群众最急迫、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出发,依法依规确定政务公开内容,及时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暂不公开、不公开)三类,严格对政府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同时,我镇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专区设立有政务公开服务岗、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查阅点设有自助查询终端、查询电脑、政务公开资料等便民服务设施。服务岗明确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场所日常管理、政府信息查阅等工作,定期补充更新宣传册、公示公告等资料,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通过政务公开宣传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简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如部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还不足,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对业务不熟悉等。今后,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正:

一抓好载体建设,创新公开形式。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

二是统一思想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在新的一年进一步整理镇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针对群众参与率低的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功能,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网站知晓率,增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的意识,努力营造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软环境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