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339/2015-00134
  • 新郑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通知
  • 2015-11-18
  • 2015-11-18
  • 通知
  • 新工商〔2015〕21号
关于印发《新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新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所(队),各有关单位:

现将《新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新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新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新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依据新郑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新郑市2015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系统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公安主推、单位主责、全民参与”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组织建设,扎实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坚决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深入推进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我局决定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延涛任组长,副局长任福卿、白战伟、董雪伟、马治军为副组长,各科(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副局长马治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科(室)、所(队)负责人为各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1.对单位内部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2.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3.积极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提高火灾防控能力;4.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立即组织开展娱乐场所、仓储物流企业、危化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等的登记档案自查自纠工作,集中整治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5.开展圣诞节、元旦节、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和全国、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确保节日安全。

(二)强化消防基层基础工作。1.11月20日前,要针对全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薄弱区域、火灾多发区域和场所,以及影响辖区火灾形势稳定的薄弱环节,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2.配合消防部门筹备编制“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3.加强专职和志愿消防队伍建设。

(三)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1.2015年12月底前,在单位内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查自纠和“六加一”活动,提高自防自纠能力;2.全面整治和消除火灾隐患,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

(四)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紧紧围绕“参与社区消防,建设平安家园”主体,除积极参加“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外,积极参与“社区消防宣传大使”活动,营造浓厚氛围;2.强力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宣传,通过张贴公告、宣传挂图等形式,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组织参加观摩电动自行车模拟燃烧观摩实验活动;3.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工作,扩大消费宣传覆盖面;4.协助各类媒体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消费公益广告,动员社会媒介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提示;5.强化消防安全培训。积极落实消防安全培训“下基层、进单位”活动。

四、工作职责

1.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我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与二级机构签订防控目标责任书。责任单位:办公室。

2.根据我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联合行动。与质检、公安等部门联合行动,开展电动自行车打假行动,集中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超范围生产经营、生产经营严重超标或假冒伪劣产品,以及非法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消保科、注册科、监管科,各工商所。

3. 根据我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积极开展“九小”(...............)场所、沿街门店联合整治,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场所,实施综合治理。责任单位:注册科。

4.根据我市《消防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要求》,对全市石油天然气化工企业进行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单位:监管科,专业工商所。

5.根据我市《消防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要求》,对易燃易爆场所、重大火灾隐患场所进行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单位:注册科、各工商所。

6.根据我市《社会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2015年12月20日前,落实“六加一”措施,加强机关和基层办公场所的火灾防控排查。(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查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伍。)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工商所、经检队。

7.根据我市《行业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销售企业建立并切实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确保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强化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等规定要求的电动自行车,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停止销售,并处以罚款或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企业营业执照。责任单位:消保科、各工商所。

8.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制作消防常识宣传展板,通过政务微博、政府网站等多种形式开展消费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办公室。

9.严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存储和销售等易燃易爆及娱乐场所、仓储行业的市场准入关,对已注册的通过“回头看”自查自纠登记档案,重点审查前置许可手续,对新注册的严格把关谨慎办理,从源头上消除隐患,责任单位:注册科、各工商所。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1月20日前)。按照市安全防火委员会的文件精神,分析评估我局及行业监管消防安全形势,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各项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完成时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11月21日至全国“两会”闭幕前)。各科(室)、所(队)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落实工作措施。要针对各单位及电动车销售等行业管理消防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攻坚行动,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总结讲评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5日内)。对今冬明春的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做法,及时将我局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高发期,也是重特大火灾事故集中多发的时期。各科(室)、所(队)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工作方案,全力以赴,扎实推进,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2.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科(室)、所(队)负责人为本单位冬春火灾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方案要求,细化责任,全程参与,及时研究、解决、上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工作细化到人、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3.强化督导,严格奖惩。市政府将于元旦、春节、全国“两会”前,分别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跟踪督促整改。各单位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专项行动期间,凡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的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予以表彰。

4.明确专人,上报信息。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及时收集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上报局各种信息。各工商所要积极开展排查,自2015年11月起,每月21日前将排查信息上报相关牵头科室;每月22日前,各牵头科室要做好各种信息的汇总和梳理,上报局火灾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要对各责任单位上报的信息及时进行梳理汇总,形成工作小结,自2015年11月起,于每月23日下班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上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