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355/2015-00022
  • 新郑市交通运输局
  • 工作信息
  • 2015-12-02
  • 2015-12-27
关于对市交运局执法所刘溢同志见义勇为行为进行表扬的通报

        自“三严三实”活动开展以来,该局全体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活动中涌现出许多好人好事……
  特别是在市交运局执法所,就出现了见义勇为的突出事迹。据当事人(潘晓东)介绍,2015年11月30日晚上10点左右,他因外出应酬,饮酒过量,行至文化路铁路立交西30米处,倒在铁轨上,进入睡眠状态,天又黑又冷,雾气很大,路人稀少,火车在不远处鸣笛驶来,情况十分危急,恰逢有位路过的好心人将他救起,又用他的手机与其家人联系。10分钟后,他的爱人赶到,这位好心人二话不说又帮助他的爱人将他送回家,当问及这位好心人的姓名时,这位好心人只说在月季新城住,恰好路过,这样的事情谁看见都会去做的,随后便悄然离开。
  经过当事人几天的打听和寻找,发现这位好心人就是市交运局执法所的刘溢同志。当事人非常感谢市交运局培养了一位雷锋式的好同志,见义勇为、做好事不留名。同时也希望市交运局大力宣扬刘溢同志的优良品德,让这种见义勇为的精神发扬光大。
      作为一名普普通通的党员,刘溢同志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现了交运系统的精神面貌,给系统所有员工树立了榜样。为此,局领导对刘溢同志见义勇为的高尚品德给予高度评价,特提出通报表扬,并号召全体职工向刘溢同志学习,学习他见义勇为的精神和认真负责的责任心,在平凡岗位上体现不平凡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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