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101/2015-00015
  • 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
  • 通知
  • 2015-01-07
  • 2015-12-27
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新旅 〔2015〕1号

       

 

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

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新郑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决定自2014年12月21日至2015年3月31日,在本行业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郑州市委市政府及新郑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动员本行业所有力量,深刻吸取近期频发事故教训,在岁末年初、“双节”及“两会”期间,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的严峻性、紧迫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严防死守、铁腕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实现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攻坚重点

旅游行业方面:

1、旅行社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机构成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与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健全及演练情况;安全生产档案、台账完备情况;旅游车辆安全管理情况;旅行社责任保险投保情况;签订标准化旅游合同情况;从业人员的安全常识普及和培训情况;消防设备设施管理落实情况进行了大检查。

2、景区景点

    景区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测情况;景点安全设施、警示标志完好情况;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安全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有会议记录、检查记录;旅游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从业人员的安全常识普及和培训情况;安全值班,有24小时值班名单,值班记录;消防设备设施管理落实情况进行了大检查。

3、旅游星级饭店、星级农家乐

    旅游星级酒店、农家乐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安全制度和基础安全设施、消防设备、安全警示标志完好情况等;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从业人员的安全常识普及和培训情况进行了大检查。

三、攻坚任务 

根据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旅游和文物局把本行业各经营单位存在的隐患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指令性整改,要求做好排查整改和日常检查,促进旅游安全健康发展。

安全管理方面:旅游和文物局和各经营单位都制定了相应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使安全制度得到了有效的落实。

道路运输方面:要求具茨山景区重点对上山车辆加强监管,不合格车辆严禁上山、杜绝非法车辆载客,要求旅行社使用有资质的旅游车辆,做好用车登记备案,导游持证带团,严禁超速超载超限、疲劳驾驶等违法现象,杜绝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消防安全方面:各经营单位对本单位的消防隐患进行了多次拉网式排查,对各自存在的消防隐患能够做到及时整改并责任到人,保证消防设施完备有效。对应急照明和防火警示标志进行完善的前提下,把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了及时整改。

特种设备方面:能够做到定期检测和日常维护,操作人员能够持证上岗;郑风苑景区游乐设备做到及时检测,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在设备检测的证照方面,是历年来最完好的一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2015年百日攻坚行动顺利进行,我局成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金伟

副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  

成  员:各旅游经营单位负责人

(二)扎实排查整治。这次整治时间从2014年12月起至15年3月底,各主管部门和旅游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安全整治任务的艰巨性和长期性,要克服麻痹思想、松懈心理和厌战情绪。

行动领导小组将随时到各企业进行检查,对整治落实不到位或不整改的企业,旅游局将书面上报市安委会进行执法监管。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旅游企业要成立安全整治工作组并指定专人负责,集中力量自查,对于存在的问题必须落实整治,不留空白。自查和整改工作中要有记录,同时建立消防设施、器材登记底册存档备查,对于难以整改的隐患要以书面形式报送市旅游局。

 

 

                                    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

                                    二〇一五年一月七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