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旅 〔2015〕30号
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
关于举办“2015年中华枣乡风情游”活动
的请示
新郑市人民政府:
新郑是红枣的故乡,红枣是新郑的象征,被国家林业局命名为“中国红枣之乡”。改革开放以来,市委、市政府把发展大枣产业作为带动地方经济的重要产业,加大科技投入,红枣产业趋于区域化、规模化、科学化。目前,我市年产红枣3000万公斤,每年还吸引全国其它产枣区约5000万公斤的大枣在新郑流通,大枣加工企业达100余家,年加工大枣5000万公斤,年平均出口量达1000万公斤,实现综合产值35亿元,利税11亿元,红枣产业已成为我市重要特色支柱产业之一。
中华枣乡风情游活动自1998年以来,已连续举办了16年,该活动已成为郑州乃至河南省极具影响力的、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旅游品牌和广大游客金秋时节休闲旅游的重要选择。每年都吸引了数十万游客来新郑领略红枣文化,在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为新郑的城市品牌宣传起到了推动作用,为新郑和郑州旅游产业的繁荣发展作出了贡献。
为进一步弘扬新郑红枣文化,提升新郑旅游知名度,促进枣农增收致富,依往年惯例,拟定于2015年8月29日至10月7日,举办“2015中华枣乡风情游”活动。活动主要内容为:风情游开幕式,组织游客打枣、拔花生、吃农家饭、逛农家园等系列互动活动,以此切实拉动旅游产业发展,帮助枣农发展致富。
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的精神,我们特向新郑市人民政府请示,请予支持。
妥否,请批示。
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