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101/2015-00028
  • 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
  • 活动,主办单位,请示
  • 2015-08-03
  • 2015-12-27
关于请求郑州市旅游局作为“2015年中华枣乡风情游”活动主办单位的请示

新旅 〔2015〕31号

       

 

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

关于请求郑州市旅游局作为“2015年中华枣乡

风情游”活动主办单位的请示

 

郑州市旅游局:

新郑是大枣的故乡,有着8000年的种植历史。新郑大枣以其皮薄、肉厚、核小、味甜、营养价值和药用价值高,备受人们青睐。新郑现有枣园20多万亩,品种达30余个,红枣产业在全国发展最快、最大,是国家林业局命名的“中国红枣之乡”。每年9月是大枣收获的季节,此时的枣乡层林尽染、硕果飘香,是城市居民返璞归真、回归自然的理想去处。为帮助枣乡农民致富,发展红枣产业,在郑州市旅游局的大力支持下,新郑市从1998年开始,每年9月举办一年一度、为期一个多月的中华枣乡风情游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受到了周边城市居民的普遍喜爱,每年游客达到20多万人次,帮助农民年销售鲜枣3000万吨,同时提高了新郑红枣美誉度,实现了红枣产业和旅游产业双赢发展。

依照往年惯例,我市拟于2015年8月29日至10月7日举办“2015年中华枣乡风情游”活动。为此,我们恳请郑州市旅游局和新郑市人民政府共同作为活动的主办单位,以提升活动的规格、规模和效果。

妥否,请批示。

 

 

                                 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