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旅 〔2015〕33号
关于印发《在全市旅游行业中开展系列评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各科室、各二级机构,全市各旅游景区、旅游企业:
《在全市旅游行业中开展系列评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
在全市旅游行业中开展系列评优活动的
实施方案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明旅游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市旅游景区、旅行社(门市部)和旅游农家乐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全市旅游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营造全市“文明旅游”的浓厚氛围,形成行业“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风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旅游行业中开展“新郑市2015年度最佳旅行社(门市部)”、“新郑市2015年度最美导游员(讲解员)”、“新郑市2015年度最佳魅力景区”、“新郑市2015年度最佳星级农家乐” 等系列评优活动,以进一步提高游客旅游满意度、激励和促进新郑全域旅游工作迈上新台阶。为保证各项评优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新郑市旅游行业评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赵舒琪 局 长
副组长:李军义 副局长
靳宝琴 副局长
陈弘毅 副局长
高巧玲 副局长
樊战东 纪检组长
宋守杰 工会主席
刘 红 副科级干部
成 员:高 沛 旅游促进科科长
王本河 旅游行业管理科科长
刘豪杰 安全科科长
吕晓燕 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
王惠霞 导游服务中心主任
闵 博 办公室副主任
朱沛陶 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旅游促进科办公,负责日常评定工作,高沛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评定程序及办法
四项评选活动,逐月进行。评选分四个阶段:
1.申报。各旅游企业或个人依据评选条件,积极申报参评,准备以下材料:
(1)申报表一式3份(格式附后)。
(2)旅游企业、导游员(讲解员)照片3张(格式为JPG文件,文件名为“参加XX评选—单位名—个人姓名.jpg”)
(3)旅游企业、导游员(讲解员)风采展示视频(时长不超过2分钟,小于20M,画质清晰,拍摄内容应包括自我介绍、风采展示、工作感悟等,文件名为“参加XX评选—单位名—个人姓名”)。
2.投票测评。评选活动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微信投票,时间是9-12月;第二阶段社会代表测评,时间是2016年元月。微信投票占比为70%,每月1日至25日投票,月底统计汇总,平台为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微信订阅号“悦读新郑”;社会代表测评占比为30%,邀请旅游行业专业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进行测评。根据实际得分评定名次。
3.评定。经综合评定后,确定产生优秀单位(个人)。对社会反映有严重问题的单位(个人),将组织进行调查,如有严重违规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评定资格,并将依据行业法规给予相应处理。
4.表彰。在2016年初公布“新郑市2015年度最佳旅行社(门市部)”、“新郑市2015年度最美导游员(讲解员)”、“新郑市2015年度最佳魅力景区”、“新郑市2015年度最佳星级农家乐”获奖名单,并适时进行表彰奖励。获奖单位(个人)产生后,将在各级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在我市对外宣传营销工作中,也优先考虑获奖单位。
三、评选时间
1.新郑市2015年度最佳旅行社(门市部)
2015年9月1日—9月30日
2.新郑市2015年度最美导游员(讲解员)
2015年10月1日—10月31日
3.新郑市2015年度最佳魅力景区
2015年11月1日—11月30日
4.新郑市2015年度最佳星级农家乐
2015年12月1日—12月31日
四.参评条件
1.新郑市2015年度最佳旅行社(门市部)
(1)各类手续齐全。
(2)年度内无重大游客投诉或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3)遵守《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守行业自律,诚信经营,无违法、违规经营。
(4)在业界和社会具有良好信誉,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5)积极参加旅游系统内宣传促销等各项活动,按时提交有关统计数据,积极支持并认真完成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和要求等。
2.新郑市2015年度最美导游员(讲解员)
(1)须为我市旅游行政部门、旅游企业担任导游(讲解)工作人员。
(2)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行业管理,模范遵守导游(讲解)行业的各项规定。注重提升个人素质,善待游客,责任心强,自觉维护导游的职业形象。
(3)坚持在一线旅游服务岗位工作,具有丰富的知识涵养、娴熟的业务能力。
(4)年度内无安全责任事故、责任投诉和导游IC卡扣分记录。
(5)积极开拓创新,勤奋工作,好学上进,导游员按时参加旅游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并通过导游年审。
(6)自觉倡导“文明旅游”,努力为“文明新郑”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3.新郑市2015年度最佳魅力景区
(1)须为我市范围内合法经营景区,无重大安全或诚信不良记录。
(2)在本地乃至省内外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3)对游客有较强的吸引力,对周边及远程市场有较强的辐射力。
(4)资源完整性较强,环境保护水平较高。
(5)充分发挥景区窗口作用为重点,积极开展文明旅游宣传,优化景区管理服务,努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新郑市2015年度最佳星级农家乐
(1)须为我市范围内经过备案的星级农家乐经营户。
(2)具备一定规模的游客接待设施和接纳能力,游客认可度、社会知名度和信誉度较高。
(3)经营标准规范。按照业务经营要求,工商、税务、卫生、消防等相关证照齐全,全部从业人员经培训合格上岗。
(4)生态环境优良,休闲内容丰富。环境整洁,基础设施完善。
(5)各项制度齐全,管理有效。年度内无重大质量、卫生、安全等事故发生。能向游客提供安全、健康的生态休闲旅游环境,保证游客的人身安全。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旅游企业于8月12日前将本次评选活动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系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报评选活动办公室。
2015年度最佳旅行社(门市部)申报
联系人:马俊卿 电话:69901101 邮箱:350157765@qq.com
2015年度最美导游员(讲解员)申报
联系人:刘莎莎 电话:69953399 邮箱:526581121@qq.com
2015年度魅力景区申报
联系人:徐杉 电话:69902221 邮箱:9374491@qq.com
2015年度最佳星级农家乐申报
联系人:董淼 电话:69902223 邮箱:358692566@qq.com
(二)请参评单位或个人于8月20日前上报所需材料。
(三)微信投票具体要求及开始时间,请关注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官方订阅号:悦读新郑。
(四)评选活动过程中,发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请向旅游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69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