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旅 〔2015〕47号
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
关于对郑州华南城旅游景区(点)进行备案
的通知
各旅游区(点)及相关旅游单位:
根据《河南省旅游条例》和《郑州市旅游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按照(郑旅【2011】78号)文件《关于加强旅游属地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经旅游企业申报,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对资料进行审查,并经现场实地检查,郑州华南城旅游景区(点)符合备案制度要求的各项条件,现予以备案。
希望以上单位做好各项旅游接待功能的完善及服务设施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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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