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101/2015-00039
  • 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
  • 调查处理,报告
  • 2015-12-18
  • 2015-12-27
关于龙湖镇张遂海来信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报告

新旅 〔2015〕55号

                     签发人:赵舒琪

 

 

关于龙湖镇张遂海来信反映问题的

调查处理报告

 

新郑市信访局:

2015年10月26日,接到贵局新信案〔2015〕646号信访事项交办通知单,交办我局调查龙湖镇张遂海网上信访一案。接函后,我局高度重视,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到人。该案的包案领导是宋守杰。目前此案已查结,现将案件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主要信访人:

张遂海,男,汉族,务农,现居住新郑市龙湖镇代寨村。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

    建议开发新郑市龙湖镇黄帝梳洗台庙遗址。

    三、调查情况

经查,此案件与我局于2015年7月23日接龙湖镇张林周上访案件为同一案件,且已结案。2015年7月3日至6日,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先后两次邀请河南省考古研究院蔡全法研究员及我局文物科、勘探队业务骨干赴龙湖镇实地勘察并现场调研,并与村民代表张林周、王子君、代保来等五位同志座谈。

调查结果如下:

1.该建筑是现代建筑,且庙内黄帝雕塑形象时代感不强,各种神像配置也不合理,达不到文物级别;

2.与该建筑有关故事仅为传说,无文献记载;

3.该建筑地下土层看不到相关遗存,时代暂不能确定,且堆积不厚,多为黄土堆积;

4.该建筑仅可认定为与黄帝文化传说相关的一般现代建筑。

四、处理意见

根据以上调查情况,经局班子研究,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关于信访人所反映问题,对其文物保护工作特别是黄帝文化传承的热情充分肯定,但结合专家及我局部分文物工作者意见,龙湖镇黄帝梳洗台庙为现代新建建筑且该区域地下遗迹不明显,暂不能定级为文物保护单位,无法按照文物遗址标准来开发。。

五、处理意见告知情况 

2015年12月18日,经与信访人沟通,由办案人员王凯、朱沛陶通过邮政EMS(单号:1025980319212)快递至张遂海。

 

 

                                 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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