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2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17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的燃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比上年同期减少15%
3、公务接待费决算5万元。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万元。接待批次106次,1147人,比上年同期减少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