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507/2015-00012
  • 新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综合,政务,工作,工作委员会
  • 2015-04-10
  • 2015-04-13
  • 批复
  • 新文广【2015】5号
关于在新郑市图书馆等单位成立妇女工作委员会的批复

各二级机构:

    你们单位《关于成立妇女工作委员会的请示》已收悉,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第十八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

同意成立新郑市图书馆妇女工作委员会,李艳丽同志任新郑市图书馆妇女工作委员会主任;

同意成立新郑市文化馆妇女工作委员会,孙丽霞同志任新郑市文化馆妇女工作委员会主任,杨彦静同志任副主任;

同意成立新郑市文化新闻出版管理中心妇女工作委员会,李霞同志任新郑市文化新闻出版管理中心妇女工作委员会主任;

同意成立新郑市炎黄文化中心妇女工作委员会,陈利霞同志任新郑市炎黄文化中心妇女工作委员会主任,马燕同志任副主任;

同意成立新郑市豫剧文化演艺中心妇女工作委员会,曹会芳同志任新郑市豫剧文化演艺中心妇女工作委员会主任;

同意成立新郑市广电新闻中心妇女工作委员会,郭俊萍同志任新郑市广电新闻中心妇女工作委员会主任;

同意成立新郑市广电网络中心妇女工作委员会,李解同志任新郑市广电网络中心妇女工作委员会主任。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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