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507/2015-00016
  • 新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综合,工作
  • 2015-04-22
  • 2015-04-24
  • 新文广【2015】9号
关于对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4号建议答复的函

薛智强、赵会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郑市电视台增加公益广告播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两位代表对我台节目的关注和提出的宝贵建议、意见,也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给予的关心和支持。公益广告作为传承文明、弘扬正气的重要载体,对引领社会价值取向有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市文广新局充分发挥电视媒体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职能,非常重视公益宣传工作,逐年加大公益广告的设计、制作和播出宣传力度,据统计,仅在2014年就在新郑电视台的四个频道播出文明出行、交通安全、生态环保、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政教育、孝老爱亲等方面的公益宣传片86个,宣传片在策划创意、拍摄创制作、播出效果等方面都有很大提升。

  但是正如您们在提案中所指出的,我市公益广告宣传工作还仍存着涉及面少、主题不够突出、播放时段和次数偏少等不足。在今后工作中,市文广新局将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不断加大对公益片的制作投入力度,不断创新形式和内容,加大公益广告刊播力度,传递正能量,引领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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