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是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季节。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重大事故发生,我局决定即日起至2015年3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冬季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人员密集及公众场所的锅炉、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起重机械、电梯等特种设备。应突出:学校、医院、浴室的锅炉,放置在高层建筑地下室或顶层等特殊位置的锅炉,集中供热站的锅炉,换热站使用的热交换器(容积式)压力容器及蒸汽管道以及蒸压釜。
二、检查内容
各类特种设备的检查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的要求进行。其中,供暖锅炉、压力容器检查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一)供暖锅炉
1、供暖锅炉是否取得使用登记证,是否进行了保养、维护和检修,锅炉及安全附件是否进行了定期检验检测;
2、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运行记录是否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完善,锅炉的档案资料及记录是否保存完整;
3、锅炉房管理人员、司炉工及水处理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是否持证上岗;
4、在用锅炉房的周边环境及内部设备布置与原审核的设计要求是否相符;
5、锅炉的日用油箱是否设置在独立的房间内,是否与锅炉进行了隔离,是否设置了直通大气的放空管及阻火器,是否有引至安全地点的紧急泄放管。锅炉的水处理设施及燃油、燃气锅炉房的通风设施等是否运行可靠。
(二)压力容器
1、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齐全有效,安全技术档案是否建立并健全;
2、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使用登记证》是否与实际相符;
3、压力容器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定期检验报告是否齐全,检查、检验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安全附件校验(检定)、修理和更换记录是否齐全真实,日常维护保养、运行记录、定期安全检查记录是否符合要求;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连锁功能是否有效;
5、是否有压力容器应急预案和演练记录,对压力容器事故、故障情况进行了记录。
三、责任划分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和特种设备分布状况,将科室现有人员分成两个检查小组分别负责南、北两区,对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
1、北区
组 长:王伟峰 特监科指导员
成 员:王剑 王璐
主要负责龙湖镇、郭店镇、孟庄镇、薛店镇、新村镇、北城区、新烟街办事处辖区内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
2、南区
组 长:张黎明 特监科副科长
成 员:王建荣 刘建宏
主要负责辛店镇、城关乡、具茨山管委会、和庄镇、八千乡、新华路街道办事处、观音寺镇、梨河镇、新建路办事处辖区内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
四、要求
(一)各检查小组要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法,努力消除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及时下达整改指令书,加强跟踪督促并到期复查。
(二)各检查小组每天检查特种设备单位不少于4家,同时填写好检查记录,并且加盖被检单位公章(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三)及时报送安全检查工作情况和有关信息。要设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报送,每月30日前汇总当月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信息,突出1-2个工作亮点或事例。
新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