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339/2015-00149
  • 新郑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方案
  • 2015-11-30
  • 2015-11-30
  • 通知
  • 新质监〔2015〕32 号
关于做好城市精细化管理和文明城市复检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方案
城市精细化管理和文明城市复检期间特种设备安全

为全面做好城市精细化管理和文明城市复检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无事故,根据市委、市政府以及省、市质监局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任务目标

确保城市精细化管理与文明城市复检期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建立组织,特成立质监局城市精细化管理和文明城市复检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宋雪峰局长任组长,许博大队长任副组长,特监一、二、三科工作人员为成小组成员。耿春锋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职责分工

1、各科室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积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按照市政府及市局具体要求,重点对电梯、气瓶(含车用气瓶)、锅炉、压力容器等设备以及商场、宾馆、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做好现场检查记录,详细记录检查情况,由使用单位人员签字确认,并在每日上午8时40分前将前日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交特监三科(责任单位:特监一科、二科)

2、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接,积极组织、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特种设备进行保障性检验。(特监一科、二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3、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演练。(责任单位:特监二科)

4、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电梯维保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工作预案。(特监二科负责、特监三科配合)

5、在大检查活动中,发现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的,及时移交特检三科依法查处。

6、积极主动宣传活动开展意义,增强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发放或告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责任和义务。(责任单位:特监一科、二科)

7、按照市政府要求,开展对分包乡镇安全生产督导工作,每周不少于两次,并及时上报督导工作情况,涉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应及时予以通报。(责任单位:特监三科)

8、工作中,要加强信息材料收集整理。按时向市安委会、市局上报工作报表及工作信息,发现好的工作经验及典型事例,及时向新闻媒体提供。(责任单位:特监三科)

五、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各科室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城市精细化管理与文明城市复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进一步深化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坚决防范和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把市委、市政府以及省、市局部署安排的各项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2、明确责任。各科室要按职责分工开展检查,做到检查对象明确、检查内容明确、安全责任明确,落实“查什么、怎么查、怎么改”的问题排查机制;提高检查质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措施,科学指导企业有效整改;突出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的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个细节,每个岗位。

3、强化沟通。要加强与市安委会、市局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工作沟通,协调处理安全检查、检验检测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市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

4、严格纪律。一要有担当意识,积极主动作为,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文件要求不折不扣完成此次安全生产检查各项工作;二要注意保密,增强政治敏锐性,不得出现泄密现象。对不按照要求工作,推诿扯皮,泄露秘密的,一经发现,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新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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