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08/2015-00178
  •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工作,工作信息
  • 2015-05-13
  • 2015-05-13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日前,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联合下发的《关于命名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和警告、撤销、恢复部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决定》(豫文〔2015〕82号),新郑市住建局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的称号,自2015年1月起享受省级文明单位待遇。
      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是该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全局干部职工共同付出辛勤汗水的结晶,是该局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丰硕成果。长期以来,该局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以精神文明建设促党建和城建,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在党建思政、行风评议、廉政建设、环境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突出成绩和显著效果,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形成 “两不误、两促进”的良好局面。
       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光荣称号,是全局干部职工的荣誉,也是对住建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相信全局干部职工一定会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契机,扎实工作,拼搏进取,努力开创住建局精神文明建设和住建事业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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