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67246535/2015-00060
  • 新郑市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局
  • 总结
  • 2015-06-17
  • 2015-06-17
新郑市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局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河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战略纲要》和新郑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为契机,科学规划编制,优化城乡环境,扎实推进城乡规划各项工作的开展,全力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一、围绕目标任务,科学编制规划

从规划的战略性、系统性、特色性入手,切实强化规划调控功能。一是完善规划编制体系。(1)为拓展城市空间,改善城市环境,基本完成了《双洎河水系景观规划》的编制工作,于2月份通过专家评审,现正在修改完善规划成果。(2)编制《郑州新郑教育园区总体规划》完成初稿,正等待评审。(3)为缓解目前交通拥堵问题,正在编制《新郑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改善规划》。(4)为突出城市历史文化特色,弘扬黄帝文化,正在编制《黄帝故里历史文化名城规划》。(5)协助新区开展了《新区电力专项规划》编制工作。(6)协助新区完成了《郑新路东侧地块城市设计》的编制,并开展了《郑新路东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调整》等工作。二是加强对乡镇规划指导。梨河镇、观音寺镇总规已按照五规合一要求修改到位,通过了市规委会审核;协助孟庄镇、郭店镇、辛店镇开展提升城镇核心区城市设计工作,目前该项工作设计方案初步定稿;新村镇吴庄社区、暖泉湖社区的五规合一修改方案已经完成;协调新村镇对望京新城社区规划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进行修改,目前,已完成修改方案。

二、围绕经济发展,加强规划管理

严格按照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要求,落实建设项目。一是严格执行“一书三证”制度。上半年共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份,审查城区、各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规划条件74份;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9份,总用地面积191.26公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3份,总建筑面积300.1万平方米;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的放验线32项、规划竣工核实24项。二是继续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和审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审查建设工程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共办理图纸审查34项。三是对照规划设计条件核实建设项目容积率、日照分析等工程22个,审核建筑面积132.5万平方米。

三、围绕工作职能,加强规划服务

一是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城乡规划批前、批后信息公示,公示率、现场查勘率达100%。二是进一步完善落实规划委员会例会制度。上半年共召开规划委员会会议两次,由规委会研究决定我市重大项目方案审查、项目审批等事宜。三是坚持专家评审论证制度。规划编制及建设项目方案审查交由专家评审或论证。上半年共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论证会7次,审查控制性详细规划21项,规划面积889.16公顷,出具控规审查报告17项。组织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评审会7次,指导完成了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评审和报批工作。四是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截至6月初,我局规划编制服务中心共完成工程设计11项,建筑面积14.82万平方米,图纸合格率达到100%;对26个地块进行控规编制,面积共434.13公顷;完成道路设计5项,共计6.23公里。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对新郑市城乡总体规划执行五年来的情况进行评估。

二是按照“五规合一”的要求编制完成我市的新农村规划。

三是编制完成《新郑市中心城区交通改善规划》。

四是坚持做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做好各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导、审核工作。

五是坚持认真执行国家“一书三证”许可制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批前和批后公示;积极做到审批政策、规划要求、审批程序、审批权限和审批结果“五公开”。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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