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507/2015-00116
  • 新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承诺事项
  • 2015-12-30
  • 2015-12-30
新郑市图书馆公开承诺服务

   一、功能定位

    新郑市图书馆开馆以来,秉承“读书第一,服务至上”的服务理念,向社会提供文献信息服务。

    二、服务对象

    全体社会大众

    三、服务承诺

    1、提供平等服务

    人人都有平等享受图书馆服务的权利,不受年龄、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国籍、语言或社会地位的限制。新郑市图书馆办理借阅证没有关于年龄、专业技术职务、学历、籍贯等各方面的限制。

    2、实现免费开放

全年356天开放、读者办证、存包、文献借阅、公益讲座与展览、自习室、电子阅览室上网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实行全免费开放。

    3、体现人文关怀

    在服务于管理中体现人文关怀,致力于消除弱势群体利用图书馆的困难。特别关注残障人士、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文化需求,为其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

    4、促进全民阅读

    大力倡导全民阅读,推动学校城市的建设。积极举办内容充实、形式出新、贴近时代发展、满足群众需求的各种阅读活动,营造轻松舒适的阅读环境。

    5、加强社会教育

    发挥社会教育职能,做市民终身学习的社会课堂。面向社会大众开展公益、开放的信息素养培训与教育。

    6、为未成年人提供文化信息服务,开展积极有效的阅读指导,举办生动活泼的文化活动,激发少年儿童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培养他们的早期阅读习惯,有效发挥图书馆的“校外课堂”作用。

    7、加强防范工作

加强日常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广大读者、工作人员及文献资源的安全。

    四、违诺责任

    在本馆服务承诺的落实与执行中,如有违反,我馆将根据馆内的相关规章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相应的行政处理。

    五、监督方式

新郑市图书馆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并认真受理读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作出答复。

监督电话:62690093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