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195/2015-00131
  •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工作
  • 2015-12-30
  • 2015-12-30
新郑市开展2015年度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近日,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行动时间为2015年7月1日至8月14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职工工资、加班工资及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专项检查期间,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抽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精干力量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划分责任片区,制订专项检查详细日程安排,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深入一线进行排查,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当场提出意见和建议或口头警告,并监督整改;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未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用人单位,我们及时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   

这次专项检查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60人次,检查用人单位720家,其中企业310家,劳务派遣单位80家,个体工商户17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10家,其他单位50家,共涉及劳动者11.34万人。共查出违法案件181件,其中未依法支付工资10件,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40件,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92件,违反工时、休息休假规定39件。针对查出的违法案件,责令予以改正92件,督促40户用人单位进行了社会保险登记,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2.6万元。同时,还积极引导用人单位依法为1230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并向各类用人单位劳动者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   

此次行动对进一步构建我市和谐劳动关系,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理劳动保障领域的违法行为,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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