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229618/2016-00167
  • 新郑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
  • 领导活动,棚户区改造,学习
  • 2016-06-15
  • 2016-06-17
延津县人民政府来新郑市学习考察房屋回购、货币化安置及棚户区改造

6月15日上午, 延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长裴顺海等一行7人,来我市学习棚户区改造工作,我市领导及我房管中心领导进行了接待。

期间,实地考察,之后以座谈会的方式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就如何积极探索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新举措,以及如何通过团购商品房转安置房,快速安置拆迁群众,并收到了群众妥善安置、土地整理高效、房产库存消化多重效果,有力地拉动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等相关工作经验进行了相互的交流学习。重点了解货币化安置的相关政策、宣传发动、房源筛选、价格确定、资金筹措以及房屋回购、棚户区改造等内容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